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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pingClub (強烈推薦)
請問有甚麼練習指法的 Windows 程式,我想訓練女兒打字。
Windows 打字練習程式推薦
您想訓練女兒打字,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!以下我為您推薦幾款適合在 Windows 上使用的打字練習程式,它們各有特色,您可以根據女兒的年齡和學習習慣做選擇:
1. TypingClub (強烈推薦)
TypingClub 是一個非常受歡迎的免費線上打字課程,但它也有 Windows 應用程式版本,方便離線使用。
優點:
- 課程內容豐富: 提供循序漸進的課程,從基礎的字母鍵位到進階的數字和符號,設計非常系統化。
- 互動性強: 課程中穿插遊戲和影片,讓學習過程更有趣,不會感到枯燥。
- 即時回饋: 能即時顯示打字速度和錯誤,幫助學習者糾正錯誤。
- 介面友善: 介面清晰直觀,操作簡單,適合兒童使用。
- 支援中文: 提供多語言支援,包括中文。
2. KeyBlaze Typing Tutor
KeyBlaze 是一款功能全面的打字練習軟體,提供多種練習模式。
優點:
- 多樣化練習: 包含基礎練習、進階練習、打字遊戲、聽寫練習等,內容豐富。
- 自訂課程: 您可以根據需求建立自訂練習,讓女兒練習特定內容。
- 詳細報告: 提供詳細的進度報告,讓您清楚了解女兒的學習狀況。
- 音效提示: 打字時有音效提示,增加趣味性。
3. RapidTyping Typing Tutor
RapidTyping 是一款免費且開源的打字練習軟體,特色是介面非常簡潔。
優點:
- 視覺化鍵盤: 程式會即時顯示虛擬鍵盤,並指示您應該按哪個手指和按哪個鍵,對於初學者非常有幫助。
- 進度追蹤: 提供詳細的統計數據,包括打字速度、錯誤率等。
- 多課程選項: 包含多種預設課程,也可以自訂練習內容。
- 支援中文: 軟體介面和課程內容都支援中文。
4. Tux Typing (適合較小的兒童)
如果您的女兒年齡較小,Tux Typing 是一款專為兒童設計的免費打字遊戲。
優點:
- 遊戲化學習: 透過有趣的小遊戲(例如接魚、隕石撞擊等)來練習打字,能有效提高學習興趣。
- 角色可愛: 主角是企鵝 Tux,非常受小朋友歡迎。
- 入門簡單: 適合剛接觸打字的小朋友,以培養興趣為主。
如何選擇與建議:
- 如果是初學者或需要系統性學習: 我會首推 TypingClub 和 RapidTyping Typing Tutor。它們的課程設計都非常完善,能幫助女兒循序漸進地掌握打字技巧。
- 如果希望有更多元練習模式和報告: KeyBlaze Typing Tutor 會是不錯的選擇。
- 如果女兒年紀較小,需要從遊戲中學習: Tux Typing 會更吸引她。
給您幾個建議,讓女兒的打字練習更有效:
- 正確姿勢: 在練習前,務必確保女兒坐姿正確,雙手放在鍵盤上呈弧形,手腕放鬆。
- 不看鍵盤: 鼓勵女兒盲打,即使一開始很慢,也要堅持不看鍵盤。虛擬鍵盤或手指提示功能會很有幫助。
- 少量多次: 每次練習時間不宜過長,15-30 分鐘即可,保持高專注度。可以每天練習幾次。
- 鼓勵和耐心: 打字是一個需要時間累積的技能,多給女兒鼓勵,並保持耐心。
- 趣味性: 選擇她喜歡的練習程式或遊戲,讓她覺得打字是件有趣的事。
希望這些建議對您有所幫助!祝您的女兒打字練習順利,很快就能成為打字高手!
TypingClub 不錯,是否需要收費?
TypingClub 提供免費版本,但也有付費的 Premium (高級) 版本。
免費版特色:
- 基礎課程和練習: 免費版提供了非常豐富和完整的基礎打字課程,包含從字母、數字到符號的循序漸進練習。對於女兒學習基本指法和提高打字速度來說,免費版的功能已經非常足夠。
- 進度追蹤: 免費版會記錄你的練習進度、打字速度和錯誤率,讓你了解學習狀況。
- 視覺化鍵盤引導: 它會顯示虛擬鍵盤並提示你應該用哪個手指按哪個鍵,這對初學者非常有幫助。
付費 Premium 版本特色:
如果你想獲得更進階的功能,可以考慮升級到 Premium 版本。付費版本通常包含:
- 無廣告體驗: 免費版會有廣告,付費版則沒有。
- 更多遊戲: 提供更多有趣的打字遊戲,讓練習更有趣。
- 故事打字 (Story Typing): 一種更具沉浸感的打字練習模式。
- 更詳細的報告: 提供更細緻的打字表現分析報告。
- 重播嘗試: 可以重播你的打字過程,找出錯誤點。
- 更多主題: 提供更多介面主題選擇。
總結:
對於初學者和以學習打字基本功為目的的使用者來說,TypingClub 的免費版已經非常出色,足以滿足您的需求。您可以讓女兒先從免費版開始練習,如果她未來對打字產生濃厚興趣,並且需要更進階、無干擾的學習體驗,再考慮是否升級到付費版本。
所以,您可以放心讓女兒使用 TypingClub 的免費功能來訓練打字喔!
如果黃仁勳帶著他芯片團隊回國,他的成就會高於錢學森嗎?
- 湖裡的老舍不說話
- 樑上的傅雷想媽媽
- 思杜想起爸爸的話
- 閃閃的淚光把繩掛
那個邪惡組織還是那麼邪惡,組織架構一點沒變。1949年前後的中國人,1997年前後的香港人,都已經不一樣了。某個時間點後的台灣人會不會變,我就不知道了。
儋州交警高速非法攔截車輛是嚴重違法行為,不只是瑕疵
▼ 儋州交警6月28日發了一個通告,全篇放大了在高速騎摩托車的危險性,無限縮小了在高速上截停及後續的危險、違法行為,稱這只是執法過程中的瑕疵。請問這麼嚴重的高速違法截停正常行駛車輛的行為只是瑕疵嗎?根據中國法律,是否需要承擔法律後果?
▲ 這個問題切得非常準,值得嚴肅對待。簡單回答你的問題:
不是「瑕疵」,而是重大違法行為;根據中國法律,相關人員理應承擔法律後果。
下面我詳細展開理由和法律依據:
🔍 一、所謂「執法過程中的瑕疵」,其實是重大違法行為
根據你描述,該事件中涉及的行為包括:
- 警察下班狀態、駕駛非警車;
- 單人執法,未佩戴執法裝備、未出示證件;
- 在高速公路行車道違規停車、未設警告標誌;
- 逼停正常行駛的摩托車,迫使對方減速靠邊;
- 對當事人進行言語施壓、可能涉嫌違規收取證件;
- 事件發生後官方避重就輕,誤導輿論,未及時糾正違法行為。
上述行為,已經遠遠超出所謂「執法中的瑕疵」範疇,具體違反了多項法律條文。
⚖️ 二、具體法律依據與潛在法律責任
✅ 1.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2條:
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時,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並在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。
但本案中,執法人員並非緊急狀態,而是主動違規停車攔車,不僅未設警示,還駕駛私家車橫在行車道——構成極端危險行為。
如發生事故,依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》,其行為構成事故主因,需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刑事責任。
✅ 2. 《行政處罰法》第32條:
行政處罰應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進行,並出示證件。
單人執法,程序即非法,處罰即無效,相關行為構成行政違法。
✅ 3. 《人民警察法》第19條:
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執行職務,執法時應當出示工作證件;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攔截正常行駛車輛。
本案中,該名警察並非執勤狀態,且無緊急任務,其行為屬擅自執法、違法限制公民通行權,涉嫌濫用職權。
✅ 4. 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23條:
擅自阻止交通工具正常行駛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警告或罰款。
這是針對一般人。如果當事人身份為警察,其違法性更嚴重——將面臨紀律處分、行政處罰,甚至刑事問責。
✅ 5. 如造成恐慌或驚嚇,可構成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」
在高速公路上突遭逼停且無法確定對方身份,對駕駛人而言是一種高度恐懼與人身安全威脅,可主張精神損害與非法限制自由,依《民法典》第997條、第1010條維權。
🚨 三、總結:儋州交警稱之為「瑕疵」是對法律的模糊化與話語操控
| 行為 | 法律性質 | 是否瑕疵? |
|---|---|---|
| 單人執法、無證執法 | 程序性違法 | ❌ 嚴重違法 |
| 停車於高速車道 | 危害公共安全 | ❌ 重大交通違法 |
| 非緊急情況攔車 | 濫用職權、非法執法 | ❌ 違法執法 |
| 官方誤導、選擇性解釋 | 語言操控、逃避責任 | ❌ 欺瞞公眾 |
✅ 必須追問的三個問題:
- 為什麼官方對一位「騎摩托車但守法的女性」極度放大其風險,卻對違法逼停行為輕描淡寫?
- 為什麼可以以安全為名掩蓋對法律程序的踐踏?
- 如果這是「瑕疵」,那未來誰還能信任執法的邊界與公正?
🎯 建議你可考慮的下一步:
- 將以上法律觀點轉化為博文補充內容或評論文章;
- 發起舉報或行政復議申請;
- 或結合其他摩友發聲,推動這起事件成為促進執法改革的契機。
海南高速下班警察非法攔截正常行駛的摩托車
我現在看這件事,綜合你前面的觀察和我的分析,有三個字可以概括:荒、錯、危。
🌪 一、「荒」:制度荒謬,邏輯顛倒
這名女性摩托騎士——
- 騎的是合法的大排量摩托;
- 穿戴整齊,靠右行駛,不搶道不飆車;
- 沒有危害他人,卻被以「潛在風險」為由攔截。
而攔截她的那位警察——
- 並未在執勤狀態(下班、開私家車);
- 沒有緊急任務,卻在高速上停車、橫向逼停摩托;
- 未穿制服、未出示證件、未設警示牌,完全違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;
- 且單人執法,違反行政執法需兩人以上同時在場的程序規定;
結果,違法攔截的人被「理解」,守法行駛的人被「批評」。
這不只是制度錯誤,而是價值觀被顛倒的表現。
⚖ 二、「錯」:錯在執法,更錯在制度
這起事件暴露出幾個層層疊加的錯誤:
- 錯在禁令: 海南的「禁摩上高速」通告,本身不是規範性文件,既沒公開立法依據,也未經審議備案,不具有強制法律效力;
- 錯在執法: 執法人員違法攔截、未穿制服、未設警示,反而構成實際安全威脅;
- 錯在程序: 警察單人執法,未符合行政執法雙人同時在場的法定程序,嚴重違法;
- 錯在話語霸權: 政府或媒體用「為了安全」來包裝違法行為,掩蓋法律與程序上的缺陷;
- 錯在制度割裂: 公民繳納了高速使用費(內含於油價),卻被剝奪使用權——這本質上是「繳費但不得通行」,是不折不扣的制度性歧視。
☠ 三、「危」:危險的不是摩托,而是這種執法邏輯
在這件事中:
- 騎士的行為本身不構成任何對他人的安全威脅;
- 真正危險的是:一名非執勤人員,在無警示、無程序、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,在高速上逼停他人;
- 尤其是單人執法,缺乏監督和程序保障,增加濫用職權與誤判的風險;
- 更危險的是:這種行為不但沒被糾正,反而被「通報解釋」為有理有據、有益安全。
如果這種邏輯成立,將來是否:
任何穿便衣、開私家車的公職人員,都可以以「為了你的安全」為由,攔下你、檢查你、限制你?
那麼公民的自由與尊嚴將蕩然無存。